《城市供水和用水绩效评价标准》(GBT 44129-2024)2025年正式实施

《城市供水和用水绩效评价标准》的发布和实施,可以有效指导全国节水工作的开展,激励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采取有效措施,降低漏损,提高用水效率,减少不必要的浪费,促进节水科技和节水产业发展。

        我国是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且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,在水资源日益紧张的时代背景下,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、利用和优化节水管理、节水技术和节水水平,推进城市和产业高质量发展,是落实“十六字”节水方针,构建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条件。

        《城市供水和用水绩效评价标准》(GB/T 44129-2024)的正式发布,填补了我国在城市供水和用水绩效评价方面的空白,为行业标准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。标志着我国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将迈入一个更加科学化、精细化的新阶段,对于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、减少水资源浪费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。


        目前,我国城市供水管网存在较高的漏损率(据住建部公布的《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》(2021)显示,2021年全国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总量为742.16亿立方米,漏损水量为94.08亿立方米,综合漏损率为12.68%,产销差率15.34%。),而用水效率也有待提升。该标准为“供水绩效”、 “用水绩效”制定了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。可以有效指导全国节水工作的开展,激励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采取有效措施,降低漏损,提高用水效率,减少不必要的浪费,促进节水科技和节水产业发展。主要技术内容如下:

        1、供水绩效评价

供水绩效评价以目标评价和过程评价为导向,通过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对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管理,技术和服务的实施和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。

        2、用水绩效评价

用水绩效评价以用水效益及效率为目标结果导向,通过用水管理、节水技术等多项手段促使达成过程管理导向的指标,共同作用达到对用水绩效客观评价的目的。

        3、绩效评价分区

依据水资源禀赋、经济条件提出了节水因地制宜的判定模型。

        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,将为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重要参考。政府可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,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,提升供水企业管理水平,推动节水技术创新发展。同时,随着该标准的实施和宣传,还能够增强公众节水意识,使公众参与到节水行动之中,共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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